上杭县林业局主要职责
上杭县林业局作为县政府主管林业的专门部门,其主要职责涉及以下几个方面:
首先,林业局负责执行国家和党的林业及生态环境建设方针、政策和法律法规,制定全县的林业发展规划和计划,并确保其实施与监督。
其次,林业局推动林业经济体制改革,管理森林资源资产,建立可持续利用的资源有偿使用制度,促进森林资源市场和流通体系的建设,以适应市场经济的需求。
在植树造林和基础工程建设上,林业局指导全县的造林活动、林木种苗管理以及各类林业基地的建设,包括乡(镇)级林业站点。
林业局还负责统筹全县林业工业和多种经营,指导林业生产建设,并提供必要的服务。
在财务和资金管理上,林业局执行相关规章制度,负责林业财务和基金的收缴、监督,以及外资林业项目的管理。
在资源调查、规划和管理方面,林业局负责森林资源的限额管理、林政工作,以及林地和林权的监督。
林业局通过行政执法打击非法砍伐、猎捕和滥用林地行为,指导林业公安工作,并负责病虫害防治和林木检疫。
对于林业产业,如竹木生产和加工、林产化工等,林业局提供指导和管理。
在科技发展上,林业局制定科技规划,推动科研成果应用,组织培训科技人才,对科技人员进行宏观管理。
此外,林业局负责行业安全生产、劳动工资和思想政治工作,以及林业宣传和精神文明建设。
最后,林业局还需与相关部门合作,参与环境保护、水土保持、农村能源开发等综合性工作,完成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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